劳动争议中加班工资、提成和奖金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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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的收入报酬往往涉及基本工资、加班工资、提成和奖金等,从而计算复杂、认定困难,公司企业容易与员工就此发生劳动争议。
一、员工为防范争议,可在入职时在劳动合同或其附件中明确基本工资、加班工资、提成和奖金事项,或者收集单位相关规章制度,或者用人单位批准加班的审批单、承诺的业务提成书面材料,收集有用人单位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的有效文件。有人往往片面理解劳动争议案件全部由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实际并非如此。如,在加班工资中,员工至少要提供初步证据证明有加班情况。如考勤机器,证明做六休一,确认单位有考勤这一事实后,单位才有义务对考勤内容提供证据,单位不提供则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如果员工仅仅陈述考勤情况,又没有证据证明,单位否认考勤的,则员工将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工作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保存工作记录或跟进业务的凭证,代表公司在合同上签字最好,不能签字的也要保留项目合同被公司的确认的凭证等相应材料。在履行销售合同的过程中,销售人员应当注意收集合同履行的相应凭证
二、用人单位对业务提成,在实践中最简单的处理方式即为否认提成奖金的存在,并在处理过程中充分运用证据规则驳斥对方要求。但是最合理最有效的方法,还是完善劳动规章制度,防范风险发生。
三、提成和奖金可以视为工资的组成部分,依法单位须承担相应举证责任,如果在仲裁或者诉讼中随意否认提成或者奖金存在的事实,容易导致仲裁员或审判员在确认员工提交的证据前提下,全盘否认单位的说法。即使单位有的部分陈述是客观真实的,但是裁决时会作出对单位不利的裁判。因此,委托专业律师处理是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