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赌协议失败后依法减资以回购股份有效
1、公司依法减资回购自身股份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司章程,应认定为有效。
公司章程虽对公司回购股份作出原则性限制,但同时亦载明因符合该章程规定的事由公司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可回购本公司股份的事由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对赌协议中股份回购条款具备履行可能性。
诉请履行股份回购义务,尚需具备法律上及事实上的履行可能。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公司法》原则上禁止股份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但同时亦规定了例外情形。《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百七十九条,已明确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可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合法途径。如:
股份有限公司应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减资方案;
股东大会作出减资决议;
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